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轉發《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四川省建筑保溫、節能工程材料、構件及設備檢測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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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rof870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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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4558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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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規范我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市場行為,確保檢測數據的公正性、準確性和科學性,為工程質量評定、驗收及質量事故處理提供可靠技術支撐,促進檢測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四川省建筑保溫節能工程材料、構件及設備檢測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川發改價格[2012]369號,以下簡稱《通知》),現轉發給你們,并對各地貫徹執行《通知》和加強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監督管理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抓好貫徹落實。
川建質安發[2012]220號
各市、州及擴權試點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市場行為,確保檢測數據的公正性、準確性和科學性,為工程質量評定、驗收及質量事故處理提供可靠技術支撐,促進檢測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四川省建筑保溫節能工程材料、構件及設備檢測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川發改價格[2012]369號,以下簡稱《通知》),現轉發給你們,并對各地貫徹執行《通知》和加強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監督管理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抓好貫徹落實。 一、從事工程質量檢測的機構應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資質核準并經省級以上技術監督部門計量認證合格。檢測機構應同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授權的單位簽定檢測業務合同并報當地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備案。各檢測機構應嚴格執行《通知》及《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收費標準(建筑材料部分)的通知》(川價費[2004]28號)、(川價函[2007]6號)、(發改價格[2006]1979號)等收費標準,嚴禁惡意低價競爭,擾亂檢測市場秩序。對于《通知》及(川價費[2004]28號)等收費標準未涉及的檢測項目收費,由檢測機構和委托方協商確定。 二、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應在明顯位置公示所開展檢測項目的收費標準。民用建筑室內環境污染物的檢測收費應按照《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關于調整環境監測服務收費標準的函》(川價函[2007]6號)文件相關標準執行。 三、涉及建筑物重要使用功能的開關插座、電線電纜、管材管件、及涉及安全生產的安全網、扣件等建材的檢測,適用于所有建設項目。為防止不合格開關插座、電線電纜、管材管件、安全網、扣件等建材進入施工現場,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嚴格把關,將其納入見證取樣檢測范圍管理,未經檢測或經檢測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用于工程建設。 四、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嚴格按照《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411)相關規定對公共建筑的采暖、通風與空調、配電與照明、監測與控制等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進行驗收。風機盤管機組進場時,應對其供冷量、供熱量、風量、出口靜壓、噪聲及功率等技術性能參數進行見證取樣復檢。公共建筑的采暖、通風與空調、配電與照明工程安裝完成后,應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機構出具系統性能檢測報告,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不得予以驗收。 五、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活動應嚴格執行見證取樣送檢制度。見證人員應由由建設單位或該工程的監理單位書面通知施工單位、檢測單位和負責該項工程的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在施工過程中,見證人員應按照見證取樣和送檢計劃,對施工現場的取樣和送檢進行見證,取樣人員應在試樣或其包裝上作出標識、封志。標識和封志應標明工程名稱、取樣部位、取樣日期、樣品名稱和樣品數量,并由見證人員和取樣人員簽字。見證人員應制作見證記錄,并將見證記錄歸入施工技術檔案。見證人員和取樣人員對試樣的代表性和真實性負責。見證取樣的試樣送檢時,應由送檢單位填寫委托單,委托單應有見證人員和送檢人員簽字。檢測單位應檢查委托單及試樣上的標識和封志,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檢測。檢測單位應嚴格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和技術標準進行檢測,出具公正、真實、準確的檢測報告。見證取樣和送檢的檢測報告必須加蓋見證取樣檢測的專用章,不得出具僅對來樣負責的檢測報告。